最后更新:2026 年 9 月 27 日
隐私政策/个人资料保护通知
0. 简介与适用范围
Mainhome Solution (MM2H) Sdn. Bhd.(注册号 202401031238 (1577087-H),以下称「本公司」「我们」)是依马来西亚《1992 年旅游业法》获旅游、艺术及文化部(MOTAC)发牌的 MM2H 代理(执照号码 MM2H913)。就本通知所述的个人资料,本公司是《2010 年个人资料保护法》(经《2024 年个人资料保护(修正)法》修订,以下称「PDPA」)下的资料控制者(data controller)。
本通知依 PDPA 第 7 条说明:我们处理哪些个人资料、资料从哪里来、为什么处理、是否必须提供、会提供给哪些类别的第三方、是否传送到马来西亚境外、保存多久、如何保护,以及您有哪些权利、怎样联络我们。
本通知适用于:
- 本网站 mhmm2h.com 的访客;
- 向我们查询或委托我们办理 MM2H 申请的人士(主申请人),以及其受抚养人(配偶、子女、父母)。
1. 我们处理哪些个人资料
1.1 网站访客
- 查询表格:您主动填写的姓名、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及留言内容。
- 防垃圾讯息:查询表格设有一个隐藏栏位,用来过滤机器人发送的垃圾讯息。它在本网站的服务器上运作,不会传送给任何第三方,我们也不保存该栏位的内容。
- 语言偏好:以 cookie 记住您选择的网站语言。
- 技术记录:本网站的服务器由托管服务商提供(见第 6 节),在正常运作中可能记录 IP 地址、浏览器类型、访问时间等服务器日志。
本网站不使用 Google Analytics、Facebook Pixel 或其他广告、分析追踪工具。
请不要透过本网站的查询表格提交护照、医疗报告、良民证、银行对账单等文件或资料。本网站只用于一般查询;这些文件只会在您签约委托我们之后,以我们届时告知的方式收取。
网站上的 WhatsApp 链接(wa.me)和微信二维码会把您带到第三方平台。您在这些平台上与我们的对话,同时受该平台自身隐私政策约束。
1.2 MM2H 客户(含受抚养人)
当您签约委托我们办理 MM2H 申请后,为准备及提交申请,我们会向主申请人及受抚养人(配偶、子女、父母)收集以下资料(视个案而定):
- 身份与家庭资料: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资料页及签证页)、照片、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地址、联络方式。
- 财务资料:银行对账单、薪资单、雇佣信、收入及资产证明、定期存款(FD)相关文件。
- 购房资料(如适用):买卖合约及相关文件。
部分资料由 MM2H 计划的主管机关规定必须提供(见第 4 节)。
1.3 敏感个人资料
依 PDPA 第 4 条,关于身体或精神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关于犯罪或被指称犯罪的资料,属于敏感个人资料。为办理 MM2H 申请,我们会处理:
- 健康资料:医疗报告、体检结果、医疗保险资料;
- 犯罪记录相关资料:良民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们只会在取得您的明示同意后处理这类资料(PDPA 第 40(1)(a) 条),或在法律另有允许的情况下处理。我们不会透过网站收集敏感个人资料。
1.4 未满 18 岁人士的资料
如申请包括未满 18 岁的子女,我们会处理其个人资料(包括上述敏感个人资料)。依《2013 年个人资料保护规例》第 3(3) 条,相关同意须由其父母、监护人或负有父母责任的人士给予。
2. 资料来源
- 您本人(透过网站表格、WhatsApp、微信、电邮、电话或面谈);
- 您授权代为提供资料的家人或代表;
- 为办理申请而往来的机构,例如政府部门回复的审批结果、诊所发出的医疗报告、银行或保险公司发出的确认文件;
- 本网站的服务器日志(仅限第 1.1 节所述的技术资料)。
3. 我们为什么处理您的资料(目的)
- 回复您的查询,说明 MM2H 计划及我们的服务;
- 评估您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向您报价;
- 准备、翻译、认证及提交 MM2H 申请,跟进审批,安排面试、体检、开立定期存款、购买保险、购房等后续步骤;
- 与您沟通申请进度,处理您的要求与投诉;
- 保护网站免受垃圾讯息及滥用;
- 履行法律、监管、会计、税务及审计义务,包括《1992 年旅游业法》及 MOTAC 对持牌代理的要求;
- 确立、行使或抗辩法律权利。
4. 是否必须提供?不提供会怎样?
- 网站查询:表格上标示为必填的栏位须填写,我们才能回复您;其他资料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如未填写必填栏位,我们将无法回复您的查询。
- MM2H 申请:MM2H 计划主管机关要求的文件(包括健康及无犯罪记录资料)是申请的必要条件。如您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撤回处理这些资料的同意,我们可能无法提交或继续办理申请,申请也可能因此被拒或延误。
5. 我们会把资料提供给哪些类别的第三方
我们只在达成第 3 节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向以下类别的第三方披露资料:
- 政府及监管机构:MOTAC/MM2H 一站式中心(OSC)、马来西亚移民局、内政部、皇家马来西亚警察(PDRM)、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以及依法有权要求提供资料的其他机构;
- 金融与保险:马来西亚持牌银行(例如开立定期存款)、保险公司;
- 医疗:MOTAC 指定或认可的诊所;
- 文件处理:翻译及认证服务机构,包括马来西亚驻外使领馆及相关国家的认证机关;
- 专业顾问:律师、会计师、审计师;
- 购房相关(如适用):房产发展商及其律师;
- 服务供应商(资料处理者):网站及电邮托管、云端储存等服务的提供者,只依我们的指示处理资料;
- 通讯平台:当您选择透过 WhatsApp、微信与我们联系时,这些平台会依其自身隐私政策处理您的资料。
依 PDPA,代我们处理资料的资料处理者本身也须遵守保安原则。我们要求代我们处理个人资料的服务供应商保护这些资料,并只用于向我们提供服务。
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资料。
6. 传送到马来西亚境外
由于业务性质,您的资料可能被传送到马来西亚境外。接收方类别与传送目的如下:
- 认证机关,以及马来西亚驻外使领馆(在您所在国或原籍国):为 MM2H 申请办理文件认证;
- 网站及电邮托管服务商:马来西亚的托管服务商,其资料中心可能位于马来西亚或新加坡等邻近地区:储存及传送网站查询与电邮往来;
- 云端储存服务商,其服务器可能位于其他国家:储存您的档案与往来函件;
- 通讯平台(WhatsApp、微信),当您选择透过这些平台与我们联系时:就您的查询或申请与您沟通。
这些地方的资料保护法律未必与马来西亚相同。我们只会在 PDPA 第 129 条允许的情况下传送,依据如下:
- 您的同意(第 129(3)(a) 条):您提交查询并在查询表格勾选同意框时,即同意为处理您的查询,依本节所述传送查询资料(例如经由电邮托管服务)。签约时,我们会告诉您境外接收方的类别与目的,并请您同意;
- 履行与您的合约,或应您要求、为您的利益与第三方订立或履行合约所必需(第 129(3)(b)、(c) 条):把您的文件送到您原籍国的认证机关或马来西亚驻外使领馆,是办理您委托我们的申请所必需。
7. 您提供的他人资料(受抚养人)
如您提供的是他人(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的资料,请让对方知悉本通知的内容,并确认您已获得对方同意,或有权代表对方提供。未满 18 岁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给予同意。
8. 我们如何保护资料
我们依 PDPA 第 9 条及专员《2015 年个人资料保护标准》采取合理的实务措施,保护个人资料免于遗失、滥用、未经授权查阅、修改或披露。本网站使用 HTTPS 加密连线。
任何以电子方式传送资料的方式都不可能完全没有风险。请勿透过公开或不安全的管道传送护照等重要文件。
9. 我们保存资料多久
我们只在达成第 3 节目的所需的期间,以及法律、监管、会计或审计要求的期间内保存个人资料;之后会删除、销毁或使其无法识别(PDPA 第 10 条;《2015 年个人资料保护标准》第 6 项)。
10. 您的权利
在 PDPA 规定的范围内,您可以:
- 查阅(第 30 条):要求知道我们是否持有您的资料,并取得一份副本。我们会在收到要求后 21 天内回复;如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会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在其后 14 天内完成(第 31 条)。依《2013 年个人资料保护(收费)规例》,查阅要求可能收取不超过法定上限的费用。
- 更正(第 34、35 条):要求更正不准确、不完整、有误导或过时的资料。我们会在收到要求后 21 天内处理;如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会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在其后 14 天内完成。
- 撤回同意(第 38 条):以书面通知撤回处理资料的同意。之后我们会停止处理您的资料,但为履行法律义务(例如法定记录保存)或确立、行使、抗辩法律权利而必须保留或使用的除外。撤回也可能使我们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见第 4 节)。
- 限制处理:您可以透过撤回同意及下列权利,限制我们处理您的资料。
- 防止可能造成损害或困扰的处理(第 42 条):如处理资料正在或可能对您或他人造成重大且不合理的损害或困扰,您可书面要求停止;我们会在 21 天内书面回复。此项权利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例如您已同意,或处理是履行与您的合约所必需。
- 拒绝直接营销(第 43 条):见第 11 节。
- 资料可携(第 43A 条):以电子方式书面要求我们把您的个人资料传送给您指定的另一资料控制者;须视技术可行性及资料格式是否相容而定。
请以书面方式(电邮或邮寄)向第 14 节的联络人提出要求,我们会确认收件。为保护您的资料,我们可能要求您提供姓名、护照或身份证号码及地址;如您代他人提出,另须提供授权证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能拒绝部分要求,并会说明理由。
11. 直接营销
我们不作直接营销,也不发送营销讯息或电子报。如将来要这样做,会先另行取得您的同意,您也可以随时撤回。依 PDPA 第 43 条,您亦可随时以书面要求我们不要为直接营销目的处理您的资料。
12. Cookie
Cookie 是网站存放在您浏览器里的小型文字档,让网站正常运作或记住您的设定。本网站只使用运作所需的 cookie:
| 用途 | 设置方 | 适用对象 |
|---|---|---|
| 记住您选择的网站语言(pll_language) | 本网站 | 选择语言的访客 |
| 让网站管理员保持登入及相关安全检查 | 本网站 | 只限网站管理员 |
我们不使用广告、分析或追踪 cookie。
地图与字体:本网站的地图是存放在本网站服务器上的静态图片,网站字体也从本网站服务器提供,所以浏览本网站时,您的浏览器不会连线到第三方的地图或字体服务。只有当您点击地图下方「在 Google 地图打开」的链接时,才会前往 Google 网站,届时适用 Google 的隐私政策。
管理 cookie:您可以在浏览器设定中查看、删除或封锁 cookie。如封锁上述 cookie,语言设定可能无法记住。您从本网站前往的第三方平台(例如 WhatsApp、微信)可能依其自身政策设置 cookie。
13. 资料外泄的处理
依 PDPA 第 12B 条及专员的《资料外泄通报指引》(Data Breach Notification Guideline):
- 如个人资料外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害,我们会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不迟于 72 小时内通知个人资料保护专员,时限依该指引的方式计算(一般自我们得知或确认外泄起算);
- 如外泄对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害,我们会在没有不当延误的情况下、且不迟于通知专员后 7 天内通知您,说明发生了什么、可能的后果、我们采取的措施,以及您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
14. 联络我们
如对本通知或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疑问、要求或投诉,请联络:
- 联络人:董事(个人资料保护),Mainhome Solution (MM2H) Sdn. Bhd.
- 地址:B-15-03, Tower B, Vertical Business Suite, Avenue 3, Bangsar South City, 5920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 Malaysia
- 电邮:info@mhmm2h.com(主旨请注明「个人资料」)
- 电话:012-3972658
如您对我们的处理不满意,也可以向个人资料保护专员(Jabatan Perlindungan Data Peribadi,www.pdp.gov.my)投诉。
15. 语言
本通知备有英文、马来文及中文版本;英文版及马来文版与本中文版一同在本网站公布。如各版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16. 本通知的更新
我们可能因法律、业务或网站的变动而更新本通知。更新后的版本会在本页公布,并更新页首的「最后更新」日期。如有重大变动,我们会事先通知现有客户。如要把您的资料用于原本目的以外的用途,我们会事先通知您,并在法律要求时取得您的同意。
